危险品货物运输鉴定分类和注意事项

返回列表 来源: 发布日期: 2021.07.09

当货物在进行航空运输、水上运输、公路运输、铁道运输时,为了保证运输的安全,必须了解货物的运输危险性。货物运输条件鉴定就是依据国内外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法规、标准,对货物的运输安全性作出鉴定和建议。

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又叫非危鉴定书,依据运输方式的不同,可分为:海运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,空运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,陆运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,铁运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;因各种运输方式的判定标准不同,每份报告只显示一种运输方式判定结果,需要特别注意的是,每份货物运输鉴定书的使用周期为当年,次年不可使用。

哈萨克斯坦货运

按照联合国《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》的规定,危险品分为以下九大类:

第一类,爆炸品;

第二类,气体;

第三类,易燃液体;

第四类,易燃固体,易于自燃的物质,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;

第五类,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;

第六类,毒性和感染性物质;

第七类,放射性物质;

第八类,腐蚀性物质;

第九类,杂项危险品。

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的注意事项:

1、货物名称必须填写样品的具体物质名称。

2、电池类的产品在“货物名称”一栏必须写明电池的类型及电池的型号。

3、有机颜料需写明颜料的商品名称、有机染料需写明染料的商品名称及染料的强度。

4、请如实填写样品的生产厂家和申请鉴定单位,报告一旦出具不可做任何更改。

5、送检单位应尽可能提供送检样品的“产品安全性能数据单”。

6、如果因送检单位未填写或错填我中心申请表中的必填项,所导致的取件时间延时、报告错误、产生额外费用等均由客户方承担。

7、对于《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》,申请表中的“运输方式”栏一定务必填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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